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新财建〔2019〕173号、塔城地区财政局塔地财建〔2019〕100号文件,共分解下达塔城地区2019年度农村扶贫公路中央基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1542万元,以及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9年度塔城地区共落实新疆农村扶贫公路中央基建专项转移支付金1542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止2020年4月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542万元,完成投资任务的100%,支付资金1206万元,剩余资金作为质保金暂未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能够按照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能够严格按照财务审核制度,审核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拨付做到了严格审批,公开透明。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通抵边自然村公路建设规模(万元)为1542万元,全年完成指标1542万元,指标完成率为100%。
(2)资金使用合规性。严格资金使用合规性。
(3)按期完成投资。按期完成了投资。
(4)各分项工程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严格各分项工程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该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后,对项目所在区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明显,提高了4个抵边自然村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能力,改善了居住环境,进一步带动了区域国民经济发展。对居民就业、收入、生活水平和质量均有影响,短期内为当地提供了就业机会,长期内完善了县域范围内公路结构网,对农牧民的出行带来了便利。
(2)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居民公共服务水平,改善了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稳定居民生产生活。
(3)公路安全水平。按照四级道路质量要求,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公路安全水平,防止了公路安全隐患发生。
(4)交通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该项目完全符合交通建设环评审批要求。
(5)新改建公路项目适应未来一定时期内交通需求。年度指标值为“适应”,该4条公路项目实施,十分适应未来一定时期内的交通需求,满足了人民出行需要。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改善了同行服务水平,群众非常满意,居民基础生活设施保障有了很好的保障。
4.计划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用时达标率为100%。
(2)“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达100%。
5.资金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年度考核指标为“≥50%”,实际支付率为78%,目前落实资金已全部完成,但整体项目尚未完工,剩余未支付投资因作为质保金未支付。
(2)总投资完成率。年度考核指标为“≥60% ”,实际总投资完成率为100%。
6.项目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开工率。年度考核指标为“≥80%”,实际开工率为100%。
(2)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年度考核指标为“≤10%”,实际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为0%。
7.监督检查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年度考核指标为0% ,实际值为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专项资金落实资金已全部执行完毕,剩余未支付投资因作为质保金未支付,待项目验收、审计决算后完成资金支付。下一步将继续对该项目进行监控,继续完善绩效各项监控、管理等方面内容,把各项工作做好做细。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要求进行公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