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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领域重大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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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共体育普及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转移支付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文日期: 2020-04-22
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建7个县级公共体育场、8个全民健身中心,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设施覆盖率。新建15个乡镇足球场,提高足球场地数量,有力支持大众足球普及和推广。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0]3号),开展了2019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新疆公共体育普及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19年2月22日,收到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公共体育普及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9〕176号文件,12240万元资金由财政下拨各地。

2.中央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提高县级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体育服务设施覆盖率。提高足球场地数量,有力支持大众足球普及和推广。

(二)自治区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分解绩效目标情况:新建7个县级公共体育场、8个全民健身中心,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设施覆盖率。新建15个乡镇足球场,提高足球场地数量,有力支持大众足球普及和推广。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下拨到11个地州的27个县,30个公共体育普及工程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均已100%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224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支出10245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83.7%。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执行进度,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使项目早日完工并投入使用,提高全疆体育设施覆盖率,支持大众足球普及和推广,发改委印发了《“十三五”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地资金使用部门单位加快项目执行进度,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加强项目投资绩效管理、财务管理、执行月报制度。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实施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根据2019年初设定的目标,新增体育场地(馆)面积约24万平方米,工程项目验收通过率≥95%,新建设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100%。

实际完成:新增体育场地(馆)面积约18万平方米,工程项目验收通过率≥53%,新建设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100%。

2)效益指标

已达到提高体育场馆覆盖率,提高人均足球场地数量,不产生环境污染,已竣工项目使用年限达到规定标准(10年以上)。

3)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的标准,由于受冬季气候影响、和疫情的影响,有14个项目暂未完工,目前未完工项目已全部复工,预计于2020年6月完成建设。

2.过程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100%,“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达到83.7%,大于目标值;总投资完成率83.7%,大于目标值。

3)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达到100%,大于目标值;无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

4)监督检查指标

2019年项目未被审计、督查、巡视指出问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个别项目受气候条件影响,可施工周期较短,造成施工进度较慢。对个别施工进度较慢的项目,已要求各地日常监管直接单位切实履行协调督导职责,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积极发挥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经自评,资金评价自评得分90分,评价结果为优。

建立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安排执行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一是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的,在安排后续资金时给予充分保障。二是评价结果良好和合格的,在项目单位对存在问题整改后,按正常从紧原则编制预算,安排下一年度资金。三是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对于实施过程评价的项目,要即时提出整改意见,未按要求整改的,要向同级政府提出暂停该项目。

公开情况:按照财政要求,在自治区体育局网站年初预算公开时公开绩效目标,决算公开时公开绩效报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问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