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0]3号),开展了2019年度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中央下达专项资金83520万元,同时下达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升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新建或改扩建校舍面积434176平方米;工程项目验收通过率大于等于95%;新建校舍建筑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达100%;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为100%;“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100%;项目开工率大于等于70%;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小于等于10%;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大于等于30%;总投资支付率大于等于30%;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都提高;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大于等于10年;审计、督察、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为0。
(二)自治区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自治区统筹项目资金86020万元(中央资金83520万元,其他资金2500万元),分解下达预算同时下达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升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新建或改扩建校舍面积434176平方米;工程项目验收通过率大于等于95%;新建校舍建筑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达100%;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为100%;“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100%;项目开工率大于等于70%;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小于等于10%;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大于等于30%;总投资支付率大于等于30%;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都提高;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大于等于10年;审计、督察、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为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9〕165号),2019年中央到位项目资金83520万元。
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新财建〔2019〕67号),2019年自治区分解中央资金下达各地8352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止目前,项目资金执行57758万元,执行率达67 %。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各地严格按照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强化监督机制,全面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设立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专账核算制度,采用国库集中支付。层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按照预算、财审、合同、招标等程序,经过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再报经教育局分管领导审签、最后由局党委会决定后方能拨款,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严格执行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工程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款;工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工程专项资金的现象,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确保资金运行通畅,并积极倡导勤俭节约,精打细算,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3)为确保教育项目如期完工,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在资金的使用上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工程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确保资金拨付渠道的畅通、及时。工程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封闭运行、集中使用、没有出现截留或挪作它用的现象。在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由施工方按工程进度和完成的工程量提出拨付申请,由工程监理人员审核后经项目办人员现场核查工程进度,按进度比例支付工程款。每一笔资金拨付前工程负责人、监理人员都要提前做好工程量的认定工作,以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保证工程按期完工。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到2019年底,“新建或改扩建校舍面积434176平方米;工程项目验收通过率大于等于95%;新建校舍建筑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达100%;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为100%;“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100%。
(2)质量指标。为确保新建或改扩建校舍质量达标,要求各地坚持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施工期间,严格做好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并将履行环保工作职责作为检查和考核的指标之一。截至2019年底,项目开工率大于等于70%;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小于等于10%。
(3)时效指标。当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67%;总投资支付率67%;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的实施,各级项目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都提高;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大于等于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审计、督察、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为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将继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实施期任务如期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为今后有效地开展工作总结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找到了有效的途径,以国库集中支付的形式直接支付到乙方,公开透明。
自治区教育厅将根据专项资金自评结果,适时组织专家组对资金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对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绩效较差的地区或单位,下一年度在资金具体分配时,将从严、从紧控制,问题严重的将进行绩效问责。同时,此次绩效自评结果也将全区范围内于2020年底前在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经自评,资金评价自评得分90分,评价结果为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