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作为“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等情况较好的地方”列入国务院督查激励名单。今年以来,新疆强化项目带动、投资拉动、融资联动,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以高质量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今年1—4月,全区投资增长32.3%,保持稳定恢复向好。
一、锚定“一个目标”。围绕“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这个主要目标,细化分解具体任务指标,紧盯指标狠抓落实。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推动南疆续建项目3月20日前全部复工建设,北疆、东疆所有续建项目4月10日前全部复工建设;全区90%以上新建项目6月底前实现新开工建设、9月底前实现全部开工建设。提高储备项目谋划质量,2021年储备项目总投资规模不少于上年度完成投资规模的3倍,全年开工转化率不低于30%;高质量高效率推进350个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重点项目投资2400亿元以上。
二、调动“两个积极性”。把项目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调动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行业厅局“两个积极性”,全力以赴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各地(州、市)主要领导亲自上阵,靠前服务,全程跟进,以扩大投资为主抓手,以项目建设为主战场,紧盯项目建设目标,抢抓施工黄金时间,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各行业部门牢固树立项目意识,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凝聚强大合力,紧扣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有力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用好“三个机制”。用好项目工作专班制度。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做好投资项目管理,财政部门牵头做好项目资金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保、林草等职能部门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水利、交通、住建、国铁、机场、电网等行业部门和单位做好项目前期推进和建设管理工作。用好三级联动调度机制。按照“自治区每月调度、各地(州、市)每周调度、各县(市、区)跟踪推进”的原则,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通过实施项目调度,促进项目加快建设。今年以来,自治区先后召开5次推进项目建设视频调度会,根据“会前查问题、会上定措施、会后抓落实”要求,形成问题清单,制定落实台账,细化责任分工,抓好跟踪落实。用好重大项目审批前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住建、水利等职能部门采取“扁平化”办理模式,快速通畅解决项目推进中涉及的前期审批问题。
四、抓好“四个项目库”。依托自治区投资项目管理平台,高质量建立完善全区总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续建项目库、新建项目库、储备项目库和自治区重点项目库,摸清项目底数、掌握全盘数据。2021年全区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9095个。分类分步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续建项目以旬为单位逐一明确复工时间节点,推动续建项目早复工、早建设;新建项目以月为单位逐一明确开工时间节点,科学制定开工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推动新建项目早动手、早开工;储备项目以季为单位逐一明确转化为新开工时间节点,提前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确保资金到位即可开工建设。续建项目已于4月10日前全部复工建设。截至5月15日,新建项目开工率为85%,储备项目转化率33%,项目建设进度快于预期目标,为全区投资保持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做好“五个保障”。做好制度保障。全面落实《关于做好促投资稳增长工作的通知》明确的“18条措施”和《关于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推进2021年全区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的7条年度具体举措。做好资金保障。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援疆资金等各类财政性资金,发挥好促投资稳增长专项贷款作用。做好要素保障。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实行增减挂钩等措施,保障项目用地等需求。做好市政配套、征地拆迁、物资运输、用工组织等保障措施,保持钢材、砂石、水泥、商品混凝土等重要建材供应和价格稳定。做好宣传保障。开展投资项目建设常态化宣传工作,有效提振预期,营造全区比学赶超抓项目、齐心协力促投资的良好氛围。做好考核保障。健全完善推进投资项目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将项目投资完成率、开工率、转化率、储备项目总投资规模和项目竣工完成情况等考核结果计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总成绩。